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贺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试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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