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12-30 17:50     来源: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2年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健全完善中心法治治理工作体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为建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心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中心蔚然成风。二是制定目标强力推进。根据《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保障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系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年内合计开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6次、专题党课6次、各党小组召开学习活动12次,进一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推进中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三)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积极开展普法考试。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无纸化普法考试,提前购买普法书籍、进行考前培训,在年度的普法考试中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进一步检验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二是开展谁服务谁普法活动。成立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法制宣传队伍,通过开展 “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更加深入了解。三是利用中心网站、LED屏、宣传板报等载体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在中心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四)健全完善机制,保障依法决策管理。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中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等有关制度,加强对中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健全完善交易平台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市委巡察整改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建议提出中心同级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制度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点较多等问题,全面梳理排查交易平台关键岗位、工作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内容的风险点,制定出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可控制、事后可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运作。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要求聘请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为中心日常招投标工作、重大决策的合法审查、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中心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和支援,推进中心各项决策依法规范实施。

  (五)配合行业部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根据中心工作职能定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范围内积极配合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一是要求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均要明确查询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诚信记录,查询渠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一经查实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评委评定其投标无效;二是中心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时,明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1-12月中心代理的52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查询,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查询到其失信行为。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2022年以来,市交易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创新交易服务管理,持续维护市场主体和谐稳定,助力贺州法治政府建设。

  (一)优化营商环境助廉,夯实清廉交易平台基础。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融入交易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运用全区统一交易平台系统,促进全市住建、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聚焦交易关键环节,通过优化交易流程,预防权力寻租,全面推进工程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完成从线下到线上交易的转型,有效遏制各方交易主体权力寻租等不良现象,构建良性循环、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2022年1-12月,进入市交易平台交易项目473个,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404个,交易总额达105.58亿元,全市工程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85.41%,节约金额1.35亿元。大幅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服务效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一是通过设置“代理机构集中服务工作区”,促进代理机构在封闭评标区外集中办公,实现代理机构人员与评标专家的“物理隔离”,切断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的联系。二是在评标区内设立业主评标室,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互不见面,防止人为干扰因素开评标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完成 3个业主评标室、15个工作卡位功能区间的建设和交付使用。三是实施通讯设备封存和信号屏蔽。评标专家进入候标室后实施统一封存手机等通讯设备,在评标室应用手机信号屏蔽器设备,堵塞评标专家对外沟通联系的风险,确保整个评标过程在严格封闭、保密的状态下进行。通过建设服务功能区间,从物理上对各方交易主体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权力寻租、利益链条输送问题发生,保障开评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做法自查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协调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自纠和抽查研判,年内下发5份整改建议书,对3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诚信扣10分、14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诚信扣4分的处理,并对诚信扣10分的3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约谈警示,依法保障我市招投标市场主体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发展。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重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辅导、深入社区集中宣讲、向联系服务对象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的征程上奋力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业主责,打造高效智能交易平台。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广西政采云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我市交易平台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革。深化拓展“远程异地评标”的运用范围,扩展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范围,着力构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新格局,打造更加阳光高效便捷的交易环境,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三)推进平台标准化建设,保障交易依法依规运转。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贺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目录》要求,持续推进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市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监督管理,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环境、加强平台安全性、响应性、易用性及硬件、软件和日常运营管理情况检查,做好运维、安全和管理工作。三是按照制度保障规则落实落细的原则,严格执行亮牌参加开评标工作、监控室管理、开评标室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开评标程序、开评标纪律等工作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相互制约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交易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