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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12-15 17:55     来源: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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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为建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1.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心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健全学法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全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会议学法制度》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保障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青海视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其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年内合计开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5次、专题党课5次、各党小组召开学习活动12次,进一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用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开展。

2.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听取脱贫攻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贺州市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抓好普法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积极开展普法考试。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无纸化普法考试,提前购买普法书籍、进行考前培训,在年度的普法考试中,学时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进一步检验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2.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在普法宣传工作上,一是成立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法制宣传机构 ,主要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开展广泛宣传。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 “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出版法治宣传板报、深入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及广大群众中进行宣讲宪法、民法典、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大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更加深入了解。四是利用中心网站宣传涉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供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各界群众去查阅,努力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四)完善决策程序,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1.制定《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会议学法制度》《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健全中心党组学法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运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执行符合自身需求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度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聘请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聘请要求、工作范围、薪酬待遇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常年聘用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为中心日常招投标工作、重大决策的合法审查、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中心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和支援。

(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根据中心工作职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范围内积极配合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一是要求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均要明确查询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诚信记录,查询渠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一经查实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评委评定其投标无效;二是中心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时,明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2021年11月份,中心代理的94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查询,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查询到其失信行为。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平台信息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持续加大市本级交易平台信息改革力度,在广西率先构建的“电子保函+移动办公+不见面开标”服务模式,获得自治区深化改革办、发改委充分肯定,被列为2021年广西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典型经验并发文在全区复制推广,截止2021年11月,市本级交易平台共有162个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共为753家企业节约投标成本1639万元。完成全区电子保函试点的部署应用工作,合计出具电子保函5宗,是全区出具保函单量最多的地市,进一步缓解投标主体的资金压力。共有856家投标企业下载使用“移动办公平台”进行各项交易业务办理,实现掌上快捷交易。

(二)创新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交易行为。一是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部署应用,各方交易主体实现在线投诉、答复、监管等功能,,在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要求各交易主体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确保投诉事项100%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公平有效的处理。二是在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基础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系统功能,2021年7月完成市本级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同月与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工作方案,开展跨平台实时联线、系统测试,实现跨市远程异地评标功能,进一步加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有效预防围标、串标行为,规范和整治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四)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一是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和行业监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贺交易中心发〔2021〕4号),组织发动全市110家代理机构全面梳理排查2018年-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数,共排查出2708个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情况并进行汇总统计,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大数据分析打好基础。二是作为我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积极配合市督查考评办(营商环境局),协调住建、交通、水利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工作。年内分别完成2次专项抽查工作,共抽查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招投标项目114个,对发现存在问题的52个招标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给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对6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扣诚信分10分的处理,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贺州市住建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将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对标湾区意识、湾区标准,打造与粤港澳大湾区无差别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二是加大利用电子化监管和服务力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动态监管。三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标后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强化项目履约验收监管,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贺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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