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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2024-06-26 17:00     来源: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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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推行贺州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招标项目(工程施工类项目招标控制价达到400万、服务类项目达到100万、材料或货物类项目达到200万),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远程异地评标功能限制、项目技术复杂等情况的项目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除外。

二、招标人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并与有关异地交易平台做好对接工作。

三、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分工,全程做好本行业主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水利局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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